全院教职工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基本标准》及学校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我院职称评审工作部署,学院已于2025年11月21日完成全院职称申报人员材料集中评审,确定通过初审人员名单。为严格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评审原则,现将公示相关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公示基本信息
公示时间:2025年11月24日—2025年11月28日(共5个工作日)
公示范围:艺术与教育学院全体教职工
公示内容:通过初审人员的姓名、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、申报专业、评审类型(具体名单详见附件)
公示方式: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
二、监督反馈渠道
公示期间,接受学院内外部人员监督,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、电话或邮件方式向学院办公室如实反馈,反馈时需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,以便核查处理。
联系人:赵春山
监督电话:15938769094
监督邮箱:971252997@qq.com
受理部门:艺术与教育学院办公室
附件:艺术与教育学院 2025 年度职称评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